自贸网|自由贸易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城 » 食品、饮料 » 食品添加剂 »

厂家现货直销 L-脯氨酸价格优惠147-85-3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单价: 113.00
品牌: 南箭
销量: 累计出售 0
评价: 已有 0 条评价
人气: 已有 159 人关注
更新: 2015-06-09
规格:
  • 25
  • 99
包装:
  • 根据客户需求
  • 纸板桶
数量: 减少 增加件 库存2000件
立即购买   加入购物车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中文名称: L-脯氨酸
中文同义词: L-脯氨酸;L-脯氨酸AJI88,USP23,FCCIII,CP2000;L-(-)-镨啉;L-吡咯烷-2-羧酸;氢化吡咯甲酸;四氢吡咯-2-羧酸;L-脯氨酸,99%;L-脯氨酸(25KG起定) 
英文名称: 2-Pyrrolidinecarboxylic acid
CAS号: 147-85-3 
分子式: C5H9NO2 
分子量: 115.13 
EINECS号: 205-702-2
L-脯氨酸 性质 
熔点  228℃(dec.)(lit.)
比旋光度  -85.5°(c=4, H2O) 
密度  1.35  
FEMA  3319 
折射率  -85° (C=4, H2O) 
储存条件  Store at RT. 
溶解度  H2O: 50 mg/mL
form  powder
水溶解性  soluble 
规格含量  99%
包装 25KG/桶
质量标准  企业标准
化学性质  无色结晶,无臭,味甜;易溶于水(25℃水中溶解度为162.3 g/100 ml)和乙醇,不溶于丁醇及乙醚,遇水合茚三酮试液呈黄色,冰乙酸酸化后显红色;pI6.3,分解点为220-222℃;比旋光度[α]20D-85°(0.5-2.0 mg/ml,H2O),[α]20D-60.4°(0.5-2.0 mg/ml,5 mol/L HCl)。
用途  氨基酸类药。为复方氨基酸大输液原料之一,用于营养不良,蛋白质缺乏症,严重肠胃道疾患,烫伤及外科手术后的蛋白质补充。 
L-脯氨酸 用途与合成方法 
人体合成蛋白质的十八种氨基酸 L-脯氨酸(简称脯氨酸)是人体合成蛋白质的十八种氨基酸之一,常温下为无色至白色晶体或结晶性粉末,微臭,味微甜,极易溶于水,难溶于乙醇,不溶于乙醚和正丁醇。氨基酸是含有氨基和羧基的一类有机化合物的通称,氨基酸在人体中的存在,不仅提供了合成蛋白质的重要原料,而且为促进生长,进行正常代谢、维持生命提供了物质基础。L-脯氨酸的主要用途如下:
1,作为氨基酸可以补充养分,是氨基酸输液的原料。
2,对高血压有疗效,是合成卡托普利、依那普利等一线降压药的重要中间体。
3,L-脯氨酸与糖共热发生氨基酸-羧基反应,可生成有特殊香味的物质。
4,作为营养增补剂,可以提高组织的抗性,增加愈伤组织成活率。
5,可以有效缓解盐胁迫对水稻再生植株线粒体结构的损伤。 
鉴别试验 在0.1%试样液5ml中加Iml水合茚三酮试液(TS-250),应出现黄色。 
含量分析 精确称取预经105℃干燥3h的试样约220mg,溶于3ml甲酸和50ml冰醋酸,加2滴结晶紫试液(TS-74),用0.1mol/L高氯酸滴定至蓝绿色终点。每Ml 0.1mol/L高氯酸相当于L-脯氨酸(C5 H9NO2)11.51mg。 
毒性 可安全用于食品(FDA,§172?320,2000)。 
使用限量 占食品中总蛋白质量的4.2%(FDA,§172.320,2000)
FEMA:同“01029,盐酸硫胺”。 
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添加剂中文名称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添加剂功能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l-脯氨酸 食品 食品用香料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生产方法  明胶、干酪素之类蛋白质的水解物,用离子交换树脂处理,再用苦味酸或雷因克特盐(Reineckeatesalt)处理中性氨基酸部分,仅使L-脯氨酸沉淀,最后用无水乙醇加异丙醇重结晶而得。
由嗜乙酰乙酸棒杆菌(Corynebacteriumacetoacidophilum)XQ-3(由无锡轻工大学中央研究所选育)以氯化铵为氮源经发酵而得。产酸率约60g/L。 
生产方法  L-脯氨酸有两种制法。 一是直接发酵法, 利用葡萄糖和黄色短杆菌变异株或谷氨酸棒杆菌野生株, 经微生物发酵获得L-脯氨酸; 二是化学合成法,以谷氨酸为原料, 与无水乙醇在硫酸催化下发生酯化, 并加入三乙醇胺将氨基硫酸盐游离出来, 得谷氨酸-δ-乙酯。 再用金属还原剂硼氢化钾还原谷氨酸-δ-乙酯, 得脯氨酸粗品, 最后对其分离纯化可得粗制脯氨酸。

[ 商品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