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总局企业核名名称申请登记的原则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
北京工商总局企业核名名称申请登记的原则19910727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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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需要变更?董事变更该怎么做?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见公司董事需要变更的情况,那么,公司的董事变更应该怎么做呢?
1.什么是董事?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1)董事是指公司内部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出来的人员,公司董事不一定是由公司股东担任,也可以由非股东担任。
(2)董事的权利包括对公司日常事务进行决策、对董事会议有表决权、对外可以代表公司行使相关权利、公司章程上规定的其他职权。
(3)董事的义务包括需要关心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维护公司的利益、监督公司规范、完善公司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2.公司董事变更流程
(1)公司股东开会表决董事变更相关事项,确认董事变更并作出决议;
(2)整理所需材料并提交给工商局,向工商局提交公司董事变更申请登记备案;
(3)等待工商局审核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则完成董事变更,若审核未通过则需重新提交申请。
3.公司董事变更所需材料
(1)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2)法定代表人签定并加盖公章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3)加盖公章的《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4)《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新任董事的身份证明信息材料;
(6)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工商局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是的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司董事变更流程与材料的介绍,如需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继续访问官网,或联系在线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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