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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总局核名 企业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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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0-11-3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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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说明

北京工商总局核名 企业核名,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

 

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是企业在做大做强之后,将企业进一步扩大发展所要做的前置事务。

 

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必须由位于北京的工商总局审核核准,核准后会下发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然后企业需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到注册地当地进行具体的注册登记事务。

 

注册登记之后,仍需将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至位于北京的工商总局备案方可!

 

企业登记注册的相关规定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二)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

(三)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

(五)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

(六)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七)产品的销售方向、地区和销售渠道、方式;

(八)外汇资金的收支安排;

(九)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工的招用、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

(十)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

(十一)场地选择和用地面积;

(十二)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能源、原材料及其解决办法;

(十三)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十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北京工商总局核名 企业核名19910727260

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

(二)宗旨、经营范围;

(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四)组织形式;

(五)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

(六)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

(七)劳动管理;

(八)经营期限、终止及清算;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外资企业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外资企业的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资本发生重大变动,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验资报告;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北京工商总局核名 企业核名19910727260

办理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的途径

 

办理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的途径目前来件有两种:

 

一种是在当地工商局说明变更需求,办理相关手续,填写相关资料,然后由当地工商局逐层上报,例如由县/区工商局递交至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递交至省工商局,再由省工商局提交至位于北京的工商总局。
北京工商总局核名 企业核名19910727260





财税资讯: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分不清?一篇文让你看懂这三“人”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听上去还是看上去,都感觉是一个意思,但其实这三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理理这三个“人”的区别。



一、法人


法人是组织,不是人!


法人是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简单来说,公司就是法人,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就是法人,但要注意个体户不是法人。


二、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是人,是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某个或某些事项的代理人。


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派出去办事,有授权委托书等书面证明文件的人,就是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很多,只要是公司派出去办事,都是法人代表。


三、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通常只有一个,一般是公司的更高领导或总负责人,比如董事长,总经理等等,而且由工商局审批后就不能随意更改。


       总结一下,法人是组织,法人代表是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是更高领导或总负责人。以上是小编整理的三者区别,如果您还有更多问题,欢迎访问官网,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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